| 关于开展第十届石家庄市
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小企业局、环保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各有关单位,各直属单位团委,各位青企协会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展现新时期我市青年企业家的精神风貌,动员和引导广大青年为省会“做好三篇大文章、实现三年大变样”和建设繁荣、文明、和谐的新石家庄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员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中小企业局、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家庄市总工会、石家庄市工商业联合会、石家庄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石家庄市私营企业协会、石家庄日报、石家庄电视台、石家庄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15家单位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届“石家庄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石家庄市域内各个行业的各种所有制经济实体的青年经营管理者(厂长、董事长、经理),包括特别优秀的副职,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担任经营管理者(厂长、董事长、经理)等工作经验的企业现职领导人。
3、本人应是石家庄市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如果不是市青企协会员的,应同时办理市青企协发展会员推荐手续,填写《石家庄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发展会员推荐表》。
4、已受表彰的省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及往届石家庄市杰出青年企业家不参加本届评选;前几届石家庄市优秀青年企业家可参评本届杰出青年企业家;国家、省已表彰的杰出(优秀)青年企业家不在本次参评范围内。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清正廉洁、敬业奉献,在企业职工中有较高威信。
2、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受到广泛好评。
3、企业经济效益显著,年销售收入、企业利润、产品市场占有率、企业扩张速度和规模、净资产收益率、总资产周转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最近连续三年居全市同行业领先水平或者扭亏效果特别显著。
4、重视企业科学管理、人才培养和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企业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5、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无其他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
6、注重环保、节约能耗,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7、依法纳税,无重大偷、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
8、依法组建工会组织,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共青团组织健全,青年工作活跃。
9、无重大质量、安全、交通等事故,无违法违纪案件。
10、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积极参与诚信机制建设,无不良诚信记录。
11、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参与公益事业,在支持我市共青团工作、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评选机构
1、评选活动由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员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石家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石家庄市中小企业局、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石家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石家庄市总工会、石家庄市工商业联合会、石家庄市个体劳动者协会、石家庄市私营企业协会、石家庄日报、石家庄电视台、石家庄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等15家单位联合主办。
2、为保证评选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由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第十届“石家庄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组织委员会(由各单位主管领导组成,名单附后),负责此次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青企协秘书处),负责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务。
3、成立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及有关经济专家、学者组成的第十届“石家庄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定审核委员会,负责候选人事迹鉴定及综合评审工作。
四、推荐工作
1、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的办法。各级团委、各主办单位可按照评选要求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由社会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按照评选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可进行参评。
2、候选人需提交推荐表20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9份,表格左上角用四号黑体标明“申报材料之一”,表格内填写内容用四号仿宋体。
3、候选人需提交事迹材料20份,字数严格控制在2000字以内,另附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20份,统一使用第三人称。材料左上角分别用四号黑体标明“申报材料之二、之三”,大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
4、所报材料按照推荐表、事迹简介、事迹材料的顺序分别整理成20套,不需装订,以抽拉式文件夹报送。以上三份申报材料均需报送电子版。
5、候选人需提供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3张,不同背景5寸彩色工作照、生活照各3张。
6、所有人选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聘任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代码证、获奖证书、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份。
7、候选人需提供当地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近几年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以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无重大伤亡事故的证明。
8、活动资料、推荐表格下载,请登陆共青团石家庄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sjzyouth.com。
五、评选步骤
1、推报人选(2008年4月15日—6月30日)
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各直属单位团委和社会各界可推荐参评人选,企业家个人也可与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青企协秘书处)联系进行自荐。推荐单位和自荐个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按时上报。
2、确定候选人(2008年7月上旬)
组委会办公室对全体推报人选进行初步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全、未按时推报、推报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取消参评资格。组委会将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考察,综合推荐材料和考察情况后初步确定第十届“石家庄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候选人。
3、候选人公示(2008年7月下旬)
由组委会办公室通过市级新闻媒体、石家庄青少年网站向社会公布候选人事迹简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在10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于经核实确实有问题的候选人,组委会将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4、投票评选(2008年8月)
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听取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情况的说明,采取分步打分制,评委从演讲答辩、个人业绩(事迹材料和考核)及综合评议三部分进行打分,根据分数产生的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第十届“石家庄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其余候选人获得“石家庄市优秀青年企业家”荣誉称号。
5、宣传表彰(2008年9月)
适时召开第十届“石家庄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表彰会,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由主办单位联合发文对当选者授予“石家庄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
杰出青年企业家可获得加入河北省青年商会资格。
六、有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工作,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对候选人的推荐要优中选优,确保评选活动的质量。
2、各有关单位对此项工作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严禁弄虚作假,拔高失真,对此类问题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第十届“石家庄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出之后,如发现当选者有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经核实后,撤消其荣誉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评选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市青企协秘书处地址:石家庄市健康路16号团市委青工部;电话:86072736;传真:86972140;E-mail:tswqgb736@126.com ;邮编:050011
附件:1、第十届“石家庄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2、第十届“石家庄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推荐表
二○○八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第十届“石家庄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
评选活动组委会名单
主 任:董晓航 团市委书记
副主任:魏洪涛 团市委副书记
张 林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董风雷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郭素芝 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岳存义 市环保局副局长
袁西军 市国税局副局长
宗翠莹 市地税局副局长
齐志刚 市工商局副局长
尤振昌 市总工会副主席
闫志勇 市工商联副会长
张振江 石家庄日报副总编
李银龙 石家庄电视台台长
成 员:郝瑞锋 团市委青工部部长
武春华 市国资委宣传处处长
齐占峰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处处长
高建芬 市中小企业局集体办副主任
张岱平 市环保局人事处处长
董西娟 市国税局税政处处长
刘建敏 市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
朱庆敏 市工商局企业处处长
张占辉 市总工会经济部部长
潘继博 市工商联会员处处长
李金玉 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市私营企业协会秘书长
郭立新 石家庄日报政治新闻部主任
丁立捷 石家庄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总监
办公室主任:郝瑞锋 团市委青工部部长(兼) 附件2:
第十届石家庄市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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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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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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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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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彩色一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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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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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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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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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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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青企协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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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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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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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方式 |
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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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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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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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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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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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业 绩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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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及
企业
获奖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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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
在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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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展沿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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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职工人数及
资本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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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及
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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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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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报酬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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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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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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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产周转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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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负债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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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成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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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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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2007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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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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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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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纳税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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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出口交货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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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新增就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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