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 、区团委,各省、部属企业(单位)团委,各大专院校团委,市直单位团委,各县(市)、区青年联合会,各青年社团,石家庄警备区政治部: 石家庄市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自2000 年4月至今任期已满,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拟于2007年9月底召开石家庄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为做好石家庄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保证青联组织的广泛性、代表性和先进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承认并遵守青年联合会章程和组织细则。
2、在青年中有一定影响的各族各界青年的杰出人才或代表人物,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参政议政能力,能代表各族各界青年在青联中认真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 3、出任委员的年龄应在40 周岁以下。港澳台同胞,归国华侨年龄可放宽至45岁以下。
二、委员界别条件:
1、指定席位:各县(市) 、区,省、部属企业(单位),大专院校,市直单位团委书记,各县(市)、区青年联合会主席。
2、工商企业界别:大中型工业企业(集团公司)的应是副厂长级以上干部;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和拥有专利的科研人员;贡献突出的管理、营销人员;荣获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青年从业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的应是非公经济企业的创立者或是主要经营管理者,该企业需效益良好,社会形象较佳、具有代表性。三资企业的应是公司副经理以上或是业绩明显的外销人员、首席代表。商业系统的应是担任本市大中型商业公司、名特商店的领导职务的优秀经营管理者。
3、金融服务界别:银行系统的应是副经理以上领导或本领域、本系统优秀的经营管理专家;为优化金融环境、提供金融服务、创新金融品种做出突出贡献的管理人员。服务业(商场、宾馆、餐饮、旅游、租赁、娱乐、交通、运输、通讯、电力、物业、咨询)的应是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在本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从业人员。
4、科教卫生界别:科教系统应是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中处在全市乃至全省的领先地位的本学科的带头人、专利拥有者或行政人员。卫生系统在医疗部门的应是拥有副高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或单位行政领导;在药品生产、检验、销售等行业的应是主要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5、政法部队界别: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作突出,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和业务能力。 6、文化体育界别:文化界应是具有一定知名度,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为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较大贡献的艺术人士;体育界应是在省级以上比赛获得名次的运动员、教练员。
7、农林牧渔界别:应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乡、镇副职以上干部;乡、镇企业、农业园区(开发区)副总经理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从事种植、养殖、林业、畜牧业、渔业的青年农村致富带头人;农业科研或成果推广,取得重大成绩的优秀青年。
8、民族宗教界别:应是在少数民族、宗教界人士中有影响力的代表人士;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宗教政策,推动宗教建设,具有较深厚的宗教理论知识能力,在信教群众中有一定影响力的代表人物。
9、新闻传媒界别:应是具有一定学术成就和社会知名度的编辑、记者、主持人;报社、电台、电视台的行政管理人员;出版业的应是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实力的出版、印刷、书店经理。
10、特邀界别委员:党、政机关的一般应是行政科级以上干部;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团组织的青年代表;台港澳同胞、归国华侨及在国外或已经留学归国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
三、委员产生办法
1、本届委员推荐采取组织推荐、老委员推荐和自荐的方式,经团市委、市青联与各推报单位团委协商后产生。
2、九届市青联委员中年龄符合十届青联委员年龄要求,本人自愿继续留任,热心于青联活动,希望发挥青联委员作用且得到各系统团组织继续推荐的可以留任。超龄的九届青联委员一般不继续推荐。
四、委员人选推荐名额及要求
1、石家庄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名额为380名左右,其中女委员比例不低于25%,党员比例50%左右,九届留任委员比例不超过60%,少数民族委员比例为10%左右。 2、各单位团委原则上应按照《石家庄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表》(附件)所分配的名额推荐委员候选人。优秀青年较集中的单位可适当增加名额。
3、各县(市) 、区,省、部属企业(单位),大专院校,市直单位团委书记,各县(市)、区青年联合会主席为委员指定席位,不得占用。 4、青联是各族各界优秀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各级团组织、青年联合会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按照委员条件、结构和时间要求,认真做好第十届市青联委员的推荐等工作,在推荐过程中,对推荐人选政治素质、业务水平进行考察,要重点关注教育科技、高新技术、重点支柱产业、非公经济、社会组织等领域及留学回国人员、社会知名度较高、有突出成就的非党优秀青年代表人物、女性和体制外新阶层、新社会群体优秀青年的选拔推荐,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新时期青年爱国统一战线。
5、各单位团委要主动争取本单位党委组织部门对推荐工作的指导,要兼顾委员比例结构等综合要求,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好中选优,确保把本单位最优秀的青年推荐到青联中来。如部分人选在各县(市)区团委、各系统团组织推荐工作中发生重复,由团市委、市青联在人选汇总后整体协调、协商。对不再推荐的九届市青联适龄委员,各级团委经与团市委统战部联系后,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6、各单位团组织、青联组织要在《石家庄市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委员名单》(网站下载:www.sjzyouth.com)中查找本单位、本系统中的九届适龄留任委员,征求本人意见,对于希望继续留任的委员,要将其纳入到十届青联委员推荐整体范围中。
7、推荐委员需填交《石家庄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登记表》由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团委盖章。一些新经济、新社会领域中的人选可由其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交市青联秘书处确定,并与其相关上级主管团委协商推荐。此表一式两份(贴照片),并附电子版照片一张,
五、相关事宜:
1、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规定,每位委员每年需缴纳会费100元。
2、各单位务必于9月10日到青联秘书处领取《石家庄市青年联合会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登记表》,并于9月15日前将该表报市青联秘书处,过期不予受理。如不申报请及时反馈。
通信地址:石家庄市健康路16号团市委统战部;咨询联系电话—86072734;邮箱:tzb86072734@163.com。
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员会 石家庄市青年联合会
二〇〇七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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