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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团市委机关建设,切实转变全体机关人员的思想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为做好“三篇大文章”,实现“三年大变样”作贡献,团市委将5月确定为机关“作风建设月”,并具体分成五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学习动员,提高认识;第二阶段:查找问题、理清思路;第三阶段:突出重点、解决问题;第四阶段:健全制度、规范管理;第五阶段:回顾总结、巩固提高。
团市委书记董晓航在5月13日举行的团市委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推进会上提出,广大团干部要利用机关开展“作风建设月”的契机,大力开展“阳光部室”评选,加强四个方面工作:一要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素质;二要强化ISO9001认证,规范工作机制;三要转变作风,保持艰苦奋斗传统;四要培育机关文化,维护机关团结,展现机关良好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