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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市青年文明号民主评议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8-8-27
 

市直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青年文明号半年民主评议工作,确保评议结果公平、公正,根据《石家庄市民主评议工作半年考核实施方案》精神,团市委决定近期对市直各单位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工作考核。

一、时间

2008812—— 831

二、评议内容

    1、领导重视。(30)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有专人分管,为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紧密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团结凝聚青年开展生动活泼、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

2、创建氛围浓厚。(30分)包括青年文明号牌匾、宣传板、学习园地、服务承诺、信用公约公示牌、监督电话、文明号集体成员照片、工作证号和服务承诺内容等是否张贴在醒目位置,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是否戴青年文明号绶带和胸卡,是否熟知青年文明号基础知识。

3、活动资料齐全。(20分)包括花名册、创建活动相关文件、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创建计划、创建总结、创建活动记录、所获荣誉记录等。

4、基层团建情况。(20分)包括单位团组织设置情况、团干部配备情况、青年工作活跃程度等。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创建活动组委会要对这项活动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对创建活动的总结及自查工作,配合检查组的日程安排,积极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2、各检查组对评议工作要严肃认真、客观公正、不徇私情,确保检查活动不流于形式;要严明纪律、注重形象、廉洁自律。,在考核中,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和礼物。

3、活动结束后,各单位提交《关于青年文明号自查情况的报告》,各评议小组提交综合检查报告。

 

 

共青团石家庄市委

〇〇八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