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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度石家庄市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日期:2008-7-23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团委、教育局,各高等院校团委、学生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的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响应党的号召,积极投身建设祖国和家乡的火热实践,使青年学生将专业知识的学习与实践能力相结合,努力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的新一代,让青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进程中绽放更加绚丽的光彩,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共青团石家庄市委、市教育局、市学联、市志愿者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08年度石家庄市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落实科学发展观  服务省会大变样

二、参加人员

全市在校大中专学生

三、活动内容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开展服务省会三年大变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和谐社区创建等主题实践活动,各高校可根据省会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广泛开展义务支教、科技支农、医疗服务、三年大变样政策宣传、社区志愿服务、企业帮扶、文艺演出、法律援助等活动。

1、大学生“三年大变样”宣讲服务。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图片展览、报告会、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着力宣传省会三年大变样的政策、措施,宣传党和政府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城乡发展采取的一系列的重大政策,帮助基层干部群众学习和理解党的创新理论,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营造推动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社会的浓厚氛围。

2、大学生科技兴农服务。重点发挥农业类和科技类院校大学生志愿者的作用,组织他们根据定点联系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通过举办农业知识培训班、网络信息服务、现场指导等方式,传播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帮助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搞好扶贫开发,为当地培养农村科技人才。

3、大学生支医支教服务。重点发挥师范类院校、医学类院校和综合院校大学生志愿者的作用,组织他们进入定点联系村,对中小学生特别是留守少年儿童进行学业辅导,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帮助学生过一个愉快、充实的暑假;针对部分中小学师资不足、教育水平偏低的状况,有针对性地对教师进行培训;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咨询,普及医疗卫生知识,为农民进行健康普查和常见病治疗。

4、大学生地方经济发展服务。鼓励大学生在暑期回到原籍后,采取分散实践或自组小分队实践的形式,根据当地发展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服务,特别是在欠发达地区农业综合开发、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等方面为当地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5、大学生骨干挂职服务。鼓励青年学生到社区、农村兼职团的工作。帮助社区和农村团组织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带领团员青年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推动社会和谐进步,同时在实践中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科技,经受锻炼和考验,提高自身素质。团市委将在暑期以“暑期社会实践小课堂”为载体,招募大学生志愿者深入社区,针对社区放假青少年学生开展“小课堂”活动。

6、大学生法制宣传服务。以“走向法治”为主题,组织大中学生志愿者深入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家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我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法制化、规范化,构建和谐河北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7、大学生奥运宣传服务。以2008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宣传奥运精神,服务北京奥运,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激发起人民的奥运热情,力争为“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学校团委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精心组织,认真谋划。要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学校专业设置和学生特点,充分发挥广大青年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创新工作载体,拓宽活动领域,把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把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宣传作为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高校要通过校内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和工作简报,积极主动的开展宣传工作。要注意总结经验,挖掘树立先进典型,在各高校内营造出争做先进、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的良好氛围。

3、完善机制,加强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动员机制、激励机制、评价机制,把社会实践作为一门学生的必修课,纳入教学体系,对活动的范围、方式等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严肃纪律,严格管理,作好后勤保障工作。

4、稳妥实践,注意安全。在实践活动中,要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迎奥运、保平安、促发展”的工作要求,既充分调动广大青年学生的积极性,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又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以回原籍进行分散或小分队实践活动为主要实践形式,确保参与活动的师生和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学校团委务必在710日前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主题和路线等有关内容报团市委学少部备案。活动期间,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学联、市志愿者协会将对各高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活动结束后,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同时评选社会实践优秀调研论文。所有参评材料和表格一式两份于98日前报团市委学少部。

 

附件:

附件表格下载 

 

 中共石家庄市委宣传部            共青团石家庄市委

 

 

石家庄市教育               石家庄市学生联合会

 

 

石家庄市志愿者协会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