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加强日报告、周例会和月交流工作,特修订相关制度如下:
1、每天日报告于下午4:30前报送办公室(含全国文明城市迎查等临时性日报告);
2、周例会部长汇报材料于每周五下午5:00前报办公室(周总结、下周工作安排);
3、月总结及月计划具体到每月28日5:00前报送办公室;
4、办公室负责日报告、周例会和月交流等相关材料的汇总;
5、办公室定期通报各部室所报材料情况于当周、当月上网公布,各部室所报材料情况并与部门的考评相挂钩。
团市委办公室
二00八年七月八日